www.138139.cn

返回总目录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

丹麦的禁狗妙法


  在丹麦的伊勒市,养狗的人家很多,影响卫生,阻碍交通,还造成不少 纠纷和事故,真是狗多为患,而且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,一些不养狗的人见 别人养狗了,不免要受其害,于是也养起狗来。
  市政当局对这种情况非常担心,但根据法律,又没有禁止养狗的条文。 这该怎么办呢?
  那时候,私人轿车还没有发展,上街出门,大多数是乘公共汽车的,养 狗的人便带狗同乘公共汽车。市政当局便在乘车问题上找到了禁狗的突破 口。
  于是市政府公布了一项地方法规:狗与人不能一同乘车,要分别开来, 如果狗单独乘车也要买车票,按狗的只数计价。如果它与主人一同乘车,狗
  
则作为人的随身携带的行李。这样就把狗与主人分开了。 而实际上,丹麦政府的法律规定,公共汽车上是不能带行李的,也没有
专门安放行李的位置,伊勒市的这个地方法规虽没有说不准狗乘公共汽车, 但事实上狗再也无法乘车了。
  狗不能乘车,对狗主来说,非常不便,他们探亲访友,到公园游玩,到 广场散步,如果不带着狗同行就少了乐趣,步行的话人累狗也累,放在家里 又不放心。与其如此麻烦,倒不如不养狗的好。于是养狗的人也就少了。
  伊勒市的地方法规看来很荒唐,居然让狗单独使用现代化的交通设施, 但养狗为患本来就是荒唐的事,他们也就用“荒唐”的法规来治理。这叫“以 毒攻毒”,使狗主哭笑不得。
  更为“荒唐”的是,国家规定公共汽车不准带行李,而地方法规则要将 狗作为“行李”。这个规定,确也似是而非,狗不是人,是人随身携带之物, 不是“行李”又是什么呢? 伊勒市政府用这种似是而非的法规达到了禁狗的 目的。

给我留言

返回总目录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